第(3/3)页 九二爻说的是什么意思呢—“官司失利走为上,邑户三百避灾眚”“以下讼上祸自生”。小事没有争讼的价值,明辨是非也就可以了,小人物讼告大人物没有什么好处,下级状告上级也难以得到好处,否则容易招惹祸事。打官司失利,走为上策,赶快逃亡(逋)回来。因为自己处于下位,与有权有势的人打官司,必然不能胜(克)诉而且会有灾祸降临,要像老鼠逃窜进洞穴里躲藏(窜)起来那样,跑到三百户而不是三万户人家的地方生活有利于避难。“若能以惧归窜其邑,乃可以免灾;邑过三百,非为窜也,窜而据强,灾未免也。”(王弼注)这是因为跑到只有三百户人家的地方生活,没有聚众造反与暴动或报复之嫌,可避免围剿与追杀,当然可以避祸,灾患因而辍止。 六三:食旧德,贞厉,终吉;或从王事,无成。 象曰:食旧德,从上吉也。 臼不常用,长出苗飞来小鸟,谓之舊(旧)。 旧,祖辈。《左传?襄公十四年》曰:“今余命女环,兹率舅氏之典,纂乃祖考,无忝乃旧。” 六三爻说的是什么意思?食旧德,系指安享祖上留下的家业与社会资源(关系)等余荫,吃喝不愁,坚守正固(贞),处处小心防备危险(厉),不参与争讼,终会获得吉祥(终吉);如果辅佐君王建功立业,成功后不归功于自己。朱熹说过“是自做不得,若从随人做,方为得吉之道”。说明顺从上级,可以获得吉祥的结果。六三爻告诉人们,要安分守己,不与人争,做到这一点,可以保俸禄不失,虽有危险,最终结果还是吉利的。 九四:不克讼,复即命,渝。安贞吉。 象曰:复即命,渝。安贞不失也。 本爻有三个字需要解释一下: “复”的本义是在曾经走过的路上行走,又指回来或回去。 《古代汉语字典》解释为:命是形声兼会意字。甲骨文的令和命是一个字,上面像木铎的铎身,下面是一个跪着在听候命令的人。金文增加“口”,表示用口下令。黄寿祺和张善文的《周易译注》说:“命,理也,犹言‘正理’”。 “渝”是形声字,氵为形,俞为声。渝的本义指变污浊。引申为违背,变更。 打官司败诉,回心归就正理,改变争讼的念头,安顺守持正固可获吉祥,不会再产生损失。 理解此爻,“渝”是关键。表明对待争讼的态度与观念发生转变。强调变刚为柔,化讼为和,始讼终退。杨简在《杨氏易传》里说:“人惟不安于命,故欲以人力争;今不讼而即于命,变而安于贞,吉之道也。” 九五:讼元吉。 象曰:讼元吉,以中正也。 “公正判决获吉祥,公正之吉因中正”。明决争讼,有了公正的判决结果,大为吉祥。原因在于得到公正裁断。 此爻是处于裁决之位法官的忠告:秉持中正之德,秉公办案,会有公正的结果,对涉及争讼的任何一方,都至为吉祥,故“元吉”。历代多位易学家注释可以佐证。《周易集解》引王肃曰:“以中正之德,齐乖争之俗,‘元吉’者也。”《王弼注》:“处得尊位,为讼之主,用其中正,以断枉直;中则不过,正则不邪,刚则无所溺,公则无所偏:故‘讼,元吉’。”赵汝楳在《周易辑闻》里说:“大人在上,平诸侯万民之讼,至于见逊畔逊路而息争,吉孰大焉。” 上九:或锡之鞶带,终朝三褫之。 象曰:以讼受服,亦不足敬也。 锡。《说文》解释为:“锡,银铅之间也。从金,易声。”锡通“赐”。《尔雅?释诂上》有:“锡,赐也。” 鞶。《说文》解释为:“鞶:大带也。”从革般声。《古代汉语字典》说:“鞶是形声字,革为形,般为声。鞶的本义指用皮革制作的带子。” 朝:“朝,拜见,朝见。” 褫。《说文》解释为:“褫:夺衣也。从衣虒声。读若池。”《古代汉语字典》说:“褫是形声字,衤为形,虒为声,褫的本义指剥去衣服。” 上九爻辞用打比方的方式讲述深刻的道理—“赐之鞶带三褫之,争讼虽胜亦无荣”。君王偶然赏赐给饰有皮束衣带的华贵衣服,在一天退朝之前却多次被剥下身来。打官司胜诉,也不是什么荣耀的事情,就像获得君王的赏赐可能在一天之内多次又被剥夺回去一样,并不可靠。 说明争讼得来的利益,没把握,不可靠,即便赢了官司,不一定得到利益,得到了利益也不一定能保得住。阐明了“讼”不可极、“禄”不可争的义理,对待争讼利益,要有超然之心。 讼卦六爻,讲析了争讼可能遇到的种种情事和应该注意把握的相关原则,现在我们来看看黄寿祺、张善文的《周易译注》对讼卦洁静精微的总论与阐释—讼卦并非教人如何“争讼”,而是诫人止讼免争。卦辞一方面指出:必须在“信实”被止塞的情状下才能“起讼”;另一方面深诫:讼事应当持“中”,若讼极不止必凶。卦中九五喻“听讼”尊主,以中正、明决获“元吉”;余五爻皆身系讼事,其中初六不与人争而获“终吉”、九二败讼速退而获“无眚”、六三安分不讼亦获“终吉”、九四败讼悔悟而获“安贞吉”,惟上九穷争强讼,自取“夺赐”之辱。可见,全卦大旨是始终申言“讼”不宜穷争、应及早平息的道理。当然,若要杜绝争讼,务须治其本源。《大象传》称“君子作事谋始”,提出“作事” 之初先防“讼”于未萌的观点,即是强调凡事先明确章约、判定职分,使讼无从生,争无由起。王弼《周易注》引孔子曰:“听讼,吾犹人也,必也使无讼。”(语见《论语?颜渊》,又见《礼记?大学》)此语正合《大象传》的精蕴:既揭出讼卦的象外之旨,又反映了古人追求息讼免争、人人平和的社会理想。 第四节 防事态恶化,妥协互让好态度 讼字当头和为贵,息诉止讼是佳境。 听起来文绉绉的,这可是面临诉讼需要把握的重要原则,需要用心领会。 遇事相争不可长,守正持中可避凶;讼字当头和为贵,调和互让息事宁;上刚下险而健讼,息诉止讼是佳境。 争讼直接对双方造成伤害或经济损失,双方妥协互让可以避免伤害与损失的进一步扩大,同时,第三方在查明事实、分清是非的基础上依据法律,充分说理、耐心疏导,促使纠纷双方对争议的问题进行平等协商、互相谅解、消除隔阂,帮助他们自愿达成协议,对有效解决纠纷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。面对诉讼纷争,一是坚持守正持中的态度可以避免凶险;二是双方谦和互让做出牺牲可以息事宁人;三是息诉止讼是佳境,可避免事态扩大升级造成更大的伤害。 第五节 作事谋始,不是你的莫争抢 无讼在于谋始,谋始在于作制。最为宝贵的,是要有平常心,什么样的心才能称为平常心呢?送给您一颗心灵安详宁静的宝石—君子以不贪为宝! 争讼非善事,务必慎重戒惧。争讼所由起,是由于契约签订时考虑不周全导致的。“无讼在于谋始,谋始在于作制。”契约约定不明是争讼发生的根由,避免争讼,“便当每事谋之于其始”(朱熹语),在做事前要深谋远虑,从开始就要消除可能引起争端的因素,重大事项洽谈协议或制作方案,首先要多为对方着想,在开始就要谨慎谋断,考虑周全详尽,做到“物有其分,职不相滥”,把双方的利益都充分考虑到,存在的风险隐患和可能发生的风险损失都讨论清楚,双方都能以退一步的心态诚意合作,那么,哪里还有什么争讼呢?所以老子强调“有德司契”而不责于人。 在处理争讼上,坚持调和的原则,持中不偏,互谦互让,慎争戒讼,否则会陷入困境。发生争讼,也不要极尽能事,即使证据充足,由于各种因素官司不一定打得赢,打赢了官司也不一定能获得或追偿到相应的利益,得到了相应的利益又不一定保得住,保住利益也不知道又沾惹上什么灾祸。 从这件事推及开来,爵位利禄不必绞尽脑汁争抢,该是你的,自然而然会落到你的手中;不该是你的,抢到手也保不住。这是历代祖先面临争讼总结出的忠告,实质是要有正确的利益观。平常心和正确的利益观是无价之宝,也是安身安心之道。要以平常心和谨慎心对待利欲,慎争戒讼,在谋事之始要慎重,一开始就要想到结果,要从事情的起端就止息事端,消弭芥蒂,防患于未然,免得自陷于争讼的泥沼。在面临利欲纷争之时要平和,超然得失之外,避免受到心理伤害和性命之忧。特赋《平常心》诗云:春有百花蜂争艳 秋有皓月照峨眉夏有清风宜心性 冬有白雪鸿羽飞朝观晨曦喷旭日 暮看晚霞栖翠微风吹云鬓心绪静 波汹浪涌擘击水得失淡定云天外 遇事担当不推诿生死自然平常事 海阔天空任鸟飞风中雨燕穿云过 挫折跌倒莫颓废未雨绸缪常蓄势 暴风雨后彩虹美遇事常怀平常心 随时顺势有作为东来紫气盈朱门 南飘梅雨不嫌晦西方极乐几人同 北斗七星指向北中正不倚待万物 心态平和是大美美心美性美至柔 怀柔至极坚可摧胸怀坦荡溪汇海 心气平时生风雷平心静气与人善 善怀天下而无为无为而治是大道厚德载物怡心扉心扉洞开天地阔 虚怀若谷待是非遇事常怀平常心 随时顺势有作为第六节树立正确利益观,天安地宁心气平拥有正确的利益观,是心灵的福祉,能够避免争讼发生,这是社会和谐安定的思想基础。在日常工作生活中,您是否感觉有人总是与您过不去?在自己内心深处找过原因了么? 所谓利益观,是指人们对利益的总体看法和根本态度。面对利益是谦让还是索取,是独占还是均沾,将影响人际关系的状态,因此,“树立正确利益观”是处理好人际关系的重要基础。利益分对人民的利益和对个人的利益,前者是高级阶段,后者是低级阶段,前者与后者或同属之间均有利益冲突。前者的利益就是马克思主义所说的利益,就要坚持以大局为重,坚持服务、服从于大局利益。拥有正确的利益观,是心灵的福祉,能够避免争讼发生,因此,将会“天安地宁心气平”。 讼卦警语箴言 乾天西转坎水东 背向而行起纷争利见大人不涉川 惕中吉祥最终凶诚信受阻是根源 趋利纷争是表征利欲失衡常纠结 互不相让易生讼持中不偏可吉祥 刚强乘险陷困境遇事相争不可长 守正持中可避凶小事明辨莫诉讼 以下讼上祸自生官司失利走为上 邑户三百避灾眚食祖荫德厉终吉 败诉认命安于正有理有据莫恃强 慎争戒讼尚中正公正判决获吉祥 公正之吉因中正赐之鞶带三褫之 争讼虽胜亦无荣讼字当头和为贵 调和互让息事宁上刚下险而健讼 息诉止讼是佳境作事谋始重本源 讼不可极禄不争树立正确利益观 天安地宁心气平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