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9章 第四十九点贪欢(小修)-《重度痴迷》
第(2/3)页
余欢更漂亮了。
她穿着干干净净的漂亮裙子,皮肤透到几乎会发光,哪怕不着浓妆,也是压不住的柔美昳丽。小时候第一眼见她,余希就知道这姑娘和自己是不同的。
他是上街讨饭吃的小乞丐,为了一个包子,他什么事都能做的出来;从污泥里起来的人,无父无母,能为了半个沾了土的馒头和野狗打架,还有什么好怕的。
干爸做的不是正当生意,他知道,但也觉着无所谓——连饭都吃不饱,他才没有多余的同情心。干爸瞧他机灵,才收留了他,也是叫他陪着干爸那唯一的女儿玩,也就是余乐。
那时候余希还没有名字,干爸叫他黑小子,干爸的女儿,乐乐则是叫他野种。
余欢刚被骗来的时候,只会哭,她年纪小,白白嫩嫩的一团;余希刚见她就惊住了,这样娇气白净的小团子,也不知道干爸是怎么骗过来的。
干爸起先似乎打算是把她卖到山沟沟里面去,那边有个村子,余希去过几次,知道那边的人喜欢买了些女婴从小养着,好做童养媳。可惜这次出了点意外,干爸他们不知怎么着被盯上了,未来得及甩脱。
余希趁机带着生了病的余欢跑路。
那时候,他只知道这一小团子叫桑桑,若是在平时,这是他穷极一生都可能无法触碰到的人物。
偏偏阴差阳错,落入他手中。
逃跑的时候,余希没打算带着乐乐,但她自己跟了上来,时不时威胁余希,如果不带上她,她就去举报余希是同谋。
相仿的年纪,见识过太多昏暗的孩童,连心思也比蜜罐里泡大的要多。
余希没有办法,只好带上她,三个小孩子东躲西藏,一路乞讨回了霞照市。
余欢肠胃弱,经不起折腾,刚到霞照市就发起高烧;余希只好带了她去慈济院求收留,他先前还担心余欢醒来后会告诉院长事情的一切,但谁知她醒来后,直接不记得之前的事情。
余希也是那时候萌发的念头——他会好好地教导余欢,将这个小姑娘养成“自己人”。
——若不是祁北杨。
余希拿污皱的衬衫袖子,擦了下鼻子。
如果不是祁北杨干涉,不会有人知道他当年偷换试管的事情,余欢现在也不会重新回到他触不到的位置。
他破了音:“欢欢,我是你余希哥哥啊。”
余欢稳稳地将茶盏双手奉给孟老太爷:“外公,请喝茶。”
孟老太爷接过去,撩了撩眼皮。
余欢走了过来,抽出张纸巾来,弯腰,递给余希,漂亮的眼睛中满是怜悯:“外公已经将所有的事情都告诉我了。”
包括余希一直以来的偷拍行为,这么多年妄图对她进行精神上的驯化……后者倒不是外公说的,而是余欢自己慢慢觉悟出来的。
从祝华院长临终前叫她提防余希起,她开始慢慢回忆起余希从小到大同他说的那些话。
“我感激你曾经将我背回慈济院,但同样憎恶你给我灌输的那些东西,”余欢将那方洁净的纸巾塞到他的手中,“你知道吗?我有多讨厌那个懦弱和胆怯的自己,而这些都拜你所赐。”
余希眼神一闪,想要趁机去抓余欢的手,但余欢轻巧避开,望向他的眼眸中唯余冷漠:“你可还记得宋凌?”
从余欢口中听到这个名字,余希脸色煞白。
“他是我的男舞伴,”余欢说,“当年被人骗着贷了不少钱,后来又因为还不上钱而被人指使打断了腿……你可知道,对于一个舞者来讲,这意味着什么?哦,你当然知道,不然也不会做。余希,毁掉一个人就那么让你痛快吗?”
余希颤抖地将那方纸巾按在侧脸上。
这怕是能接触到欢欢的最后一件东西了。
余欢说:“我也很奇怪,为什么从小到大我的人缘总不够好。直到昨天,我才偶然得知,原来从小学到高中,你总是不遗余力地散播各种各样的谣言,驱逐着我身边的人。余希,你曾说祁先生是变态是恶魔,那你做了比他更恶的事情,又是什么?”
从上小学起,余欢就曾被同学孤立——不知是谁先说的,说她是ji女的孩子,有娘生没爹养,才被丢到孤儿院中。幼小的孩子对这样的流言不知所措,只会偷偷摸摸地哭,然后余希会心疼地安慰她,乖啊,那些孩子坏,咱们欢欢不和她们玩……欢欢只要有哥哥就好了。
上了初高中,这样的流言变本加厉,又成了她私下里偷偷卖;只不过那时候的余欢变得更加沉默,更加不愿同人交际。
而这些流言的尽头,都是余希。
他与祁北杨又不同,祁北杨想要独占她的美好,虽因为她的交际而吃醋,但绝不会伤害她;而余希,是想要摧毁她,在她受所有人讨厌的时候,以救世主的方式出现,妄图精神控制。
余希只是颤抖地俯在地上,他万万没有想到,那么久远的事情,竟然也能被挖出来。
“你以为自己能逃脱的过法律的制裁,但若是要教训你,不单单只有这么一种办法,”从始至终,余欢都没有流露出一丝恼怒的情绪来,而这样平和的声线,宛若刀子一样,在余希身上一片片往下剜掉血肉,“余希,你不是想要我孤立无援遭万人唾骂吗?现在,也该你尝尝这种滋味了。”
余希问她:“你想做什么?”
声音近乎绝望。
他仍不敢置信。
当初那个怯懦的少女,只会默默躲在被褥里哭的小姑娘,心善到似乎可以原谅一切的桑桑……消失了。
眼前的余欢,近乎冷酷的残忍。
一直到余欢开口前,余希都还侥幸地觉着,余欢心肠那么软,他说上几句,就能叫她同情心泛滥。
“我没有别的意思,”余欢微笑,“只是想替我自己讨回一个公道。你依旧可以去工作,去投简历,但有一点,我会将当年你送给我的东西,一点点还回去。你也要尝尝,被人指点、孤立的滋味呀。”
余希喘着粗气:“你这是在逼我去死。”
“我相信你,”余欢淡淡说,“能为了馒头和野狗争夺的人,绝不会这样轻易自杀。”
余希眼中最后一丝光芒也消失了。
余欢果真善解人意,从小长大的人,她虽然被他的伪善所蒙蔽,但也清楚地知道,余希最怕什么。
他最怕的,就是身败名裂,幼年的那个小乞丐,仿佛一辈子都烂在泥里面。
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