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话音一落,祁砚琛手指骨节一顿,循着众人目光偏头,黑衣服的萧宵身边坐着一个穿着一件银色亮片吊带裙的女人,这身衣服很难驾驭的,穿不好就会是灾难现场。 可女人身量高挑,背后镂空的设计露出削瘦的肩和蝴蝶骨。 细腰盈盈一握,裙子到大腿位置,露出一截白皙紧致的大腿,配上一双马丁靴,酷劲十足。 在昏暗的酒吧里,脸上带着一副大框墨镜,笑容淡淡,显得不伦不类。 可周身的气质让人再难移开目光。 “哦,我知道,那个女明星嘛,很红。” “真人可真漂亮!” “人家带这个墨镜呢,你就知道人家漂亮?” “那怎么滴,你去哄人家摘下来?” 再怎么红,在这群人眼里,颜辞只是个美貌的女明星,哪怕在荧幕前光彩照人,在这些含着金钥匙出生的贵公子眼里,大概只是供他们消遣的乐子。 祁砚琛把酒杯“嘭”得一声,重重搁在玻璃茶几上,杯子细细的把手碎裂,连带着杯身出现裂痕,一个杯子碎成好几块。 侍者见状赶快将玻璃渣收拾干净,又询问祁砚琛手有没有伤到。 见他面色不虞,心情不大好,几人虽然不知道哪里触了他的霉头,还是立马扯开话题,一杯接着一杯。 酒吧里灯光猛然暗下来,音乐全部停止,一大束灯光打在舞台上,原来是孔笛带着自己的乐队登台,即将开始表演。颜辞把萧宵摇醒,又把她拉着去了舞池,能近距离地看表演。 孔笛还是那身衣服,带了个帽子,帽檐上挂着几个银色的环,他举着话筒,意气风发:“很高兴大家能来参加皇冠酒吧的开业典礼,也很荣幸能够给大家带来乐队表演,今天酒水全部半价!” 赢来了一阵欢呼。 空气放下话筒,转身去架子鼓前坐下,mr.crown乐队的其他几名成员也依次登台,主唱一露面就有一大波人尖叫,能把房顶掀翻。 萧宵已经清醒了不少,拉着颜辞,指着那个背着白色贝斯的少年说:“那个是他们乐队的主唱,叫顾笙,可有才华了,一个人就能搞定一首歌。” 少年头发烫成波纹,简单的灰色卫衣、蓝色牛仔裤、黑色运动鞋,墨发下的面容冷白英俊,溢满少年感的。 唱歌时,他修长的脖颈下那性感凸起的喉结滚动,看上去又冷又欲,莫名的勾人。 骨节分明的手快速波动着贝斯,叫人眼花缭乱。 男生年祁不大,嗓子却很有特色,性感的烟嗓,音却能唱得很高 这长相气质,如果真像萧宵说的那么有才华,前途无量。 “接下来为大家带来歌曲《withyou》。” 我想要去有你的地方 勇敢追光 我盼望去有光的地方 那里有你 我知道我还不够成熟 那些不合时宜的话 再没开口也就放手 故事最后那个男孩 终究成了你的旧城故人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