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虽然从目前的警方的分析来看,从各种情况来看,从逻辑方面讲,这个张超就是凶手。 但是警方破案最终的要讲证据,审判的时候也需要讲证据,没有证据只凭口供的话,这个案子就定不了就死不成。 至于刚刚王兆凯给他所说的关于坦白从宽抗拒从严,对于死刑的判决实际上有影响,但是影响非常小。 王兆凯更希望的是张超最好什么都不要说。 他不说,只要等dna信息那边的比对完成,那该怎么办就怎么办,零口供都能办了这个案子。 相反,如果张超真的是安安稳稳老老实实的就交代了,那后边还真不好办,毕竟作为审讯人员的话,关于张超在审讯时候的所有表现。他们都要如实地记录在案是否具有坦白从宽情节,这都是要有详细记录的。 当然,如果dna信息比对不成功,那就说明他们确实抓错了人。 不过以王兆凯的经验来看,基本不存在这种情况,dna信息比对一定是成功的,张超这个人绝对有问题。 当然退一万步来讲,就算张超跟这个案子真的没有关系,张超也逃不了,毕竟他三年前犯的抢劫案是让他弟弟去给他顶了罪。 他弟弟给他顶了罪犯了,包庇罪,包庇罪的判决时间可能并不长,三年过去对方这个包庇罪因为已经事先服刑了,所以可能也就直接放出来了。 但是张超不行,他本人犯了抢劫罪,那他就应该进去再次服刑。 当然因为这个案子可能还有一些其他方面的细节需要进行商讨,而且有可能有些人的责任还要进行追究。 因为从因果上来讲,如果当时张超确实进到监狱里面服刑了,没有发生顶罪这种情况的话,那么对方是不是这就不太可能?或者说根本不可能杀死王丽丽犯下这起罪行了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