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6章 第二十六点贪欢-《重度痴迷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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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明已经是患绝症的人了,在说这话的时候,从容的像一个勇士。
随时会为了自己的孩子披甲上阵。
周肃尔到达慈济院的时候,院里刚刚开饭。
两张大圆桌,孩子和长大了的人混着坐,挤的满满当当;余欢坐在祝华旁边,抱着祝梁,笑的眉眼弯弯。
祝梁想吃一道虾,但离的太远了,够不到,余欢便夹了一块过来,剥开壳子,把细嫩的肉填到他口中。
祝嫣未曾见过他,迟疑地问他姓名。
周肃尔笑着自我介绍:“我是周肃尔,欢欢的男友。”
闻言,祝华院长仍是笑吟吟,余希脸色变了变,放下筷子,低声问余欢:“这人真是你男朋友?”
“嗯,新交的。”
余希惊疑:“什么时候的事?你怎么都不和我说一声?”
这一声高了点,祝华院长看过来,慢声细语地提醒:“小希啊,在客人面前别这么没礼貌。”
祝嫣倒是喜出望外地请周肃尔坐下,在余欢旁边又加了把椅子,挤了挤。
祝梁好奇地看了他片刻,忽而嘴巴一撇,拉着余欢的胳膊,又口齿不清地叫:“白羊锅锅……”
余欢耐心纠正:“是肃尔哥哥。”
余希原本是同余欢坐在一起的,这么一来,就被挤到了一便。未等祝梁叫出口,他就微笑:“周先生瞧起来年纪不小了吧?叫哥哥不太合适了吧,该叫肃尔叔叔。”
周肃尔面色不改:“这么一来,辈分不久乱了?难道你和欢欢都要叫我叔叔?”
余希黑了脸。
祝华院长笑了起来:“那样欢欢可就不乐意了。”
饭毕,余欢请周肃尔先在小沙发上坐一坐,她挽着袖子和其他人一起洗刷餐具。
周肃尔同意了。
他是过来演给人看的,也不需要真的动手去帮忙。
慈济院的这顿晚饭,他只喝了几口粥。
余欢正在水龙头下冲着碗上的泡沫,一只手从她手中把碗拿走了。
抬眼看见余希。
她笑了,叫了声哥哥。
余希赶她去旁边坐着:“你今儿累了一天,歇一会,碗我刷。”
余欢没有推辞,她腰还真的有点痛,拿了个塑料小马扎坐在旁边。
余希突然问:“你是为了钱和那人在一起?”
余欢没听清:“什么?”
“我是说外面那个人,你是为了钱和他在一起的?”余希背对着她,声音颇有些恨铁不成钢,“你记得先前那个祁北杨管你管多严了吗?怎么就不吸取教训啊?有钱人都是这样,把你当宠物一样养——”
“哥,我知道的,”余欢说,“周先生不一样。”
只是暂时欺骗祁北杨而已,撑过去这一阵,一切都会好起来。
余希不说话了,闷头擦碗。
余欢站起来,拧开旁边的水龙头,帮忙一起刷。
凉水流出来,哗哗啦啦,她的手指头被凉水泡红,余希瞧了一眼,又赶她走:“去去去,别把手指头冻坏了;要是长了冻疮,跳舞可就不好看了。”
从小到大一直是这样,余欢身体不好,冬天的时候,余希便不怎么让她碰凉水。余欢松开手,低低叫了一声哥。
余希摇头叹气:“算了,你喜欢就喜欢……谁叫我是你哥呢。”
顿了顿,他又说:“欢欢,如果你自己有钱有势,是不是就不会为了钱委屈自己了?”
余欢发愣:“你在说什么?”
“没什么,”余希笑,“出去吧,时候不早了,你早点回去休息。”
慈济院里没那么多的空房间,周肃尔送余欢回去,余欢同他道谢,周肃尔浑然不在意:“举手之劳而已。”
路上周肃尔接了两通电话,听着是个女声,似乎在发脾气,周肃尔哄了几句。
听别人电话不太好,但周肃尔丝毫没有避讳的意思。余欢只得努力让自己回忆今上午背的的那几篇英语短文,不把注意力放在周肃尔的通话上。
还是有几句钻进她耳朵中。
“嗯,我一会回去陪你。”
“不用麻烦,我吃过饭了。”
……
余欢猜测,多半是周肃尔交的小女友。
只是这样一来——
那她岂不是成了人家情侣之间的一个大麻烦?
周肃尔挂了电话,转脸瞧了眼余欢,一眼看穿她心中所想:“养的一个小姑娘,不碍事。”
余欢当时没反应过来,在拿钥匙拧开家门的时候醒悟了——
多半是周肃尔豢养的金丝雀。
各取所需。
对他们来讲,是挺普遍的一件事了。
毕竟之前不止一次听提起过,这几个人,就林定和祁北杨洁身自好。
这倒也不能说他们不好,男欢女爱,心甘情愿,坦坦荡荡的付出与索取,也没什么好苛责的。
只是价值观略微有些不同而已。
余欢倒没多想,只是未想到,不过两天,那只金丝雀便气势汹汹地找上了她。
金丝雀瞧上去年纪并不大,穿着件大红色的裙子,腰肢纤细到不可思议,守着余欢上课的教室,一看见她出来,手疾眼快扯住她的衣领:“你不许走!”
韩青青惊了:“好好说话,你动手动脚做什么?!”
红裙子小姑娘气势汹汹拽着余欢的手不肯放,说话和炮仗一样,又快又急:“你就是余欢对吧?我有话对你说。”
余欢哭笑不得:“你先松开我行吗?”
她犹豫了:“不行,我松开你再跑了呢?”
一团稚气。
余欢再三保证自己不会跑,这小女孩才悻悻地松开手,只不许韩青青跟着,说是有了不得的大事要告诉她。
余欢同意了。
结果,两人刚刚走到紫藤花架下,小姑娘就双手叉腰,抬着脸看她:“你不要喜欢上周肃尔!这人就是个大混蛋,大混账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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