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或许它得开始学会接受陈羡安了。 它之所以离开徐从,其中一个因素,就是因为徐从追求陈羡安,放弃了它的老妻瑜小姐。 朋友……。 这意味着……它不再是一个仙,保家仙,而是徐从的朋友。 响午不知什么时候便到了。空气中弥漫着从庙会街飘来的肉香,它混着烈日灼烤大地时蒸腾的土腥气,被暖风一吹,就送至到了乡里的百家百户。这股肉香很厚很杂,有鸡有鱼有腊味。 作为村中唯二的财东。 徐从家中的响午饭很丰盛,仅是肉菜就有五六道,更别说素菜。这场餐食本是作为当家主母的黄英子操办,但由于其刚生育完孩子,尚在坐月子,于是就由徐家的儿媳陈羡安代劳。 她是大家的小姐,虽会做饭。可在庙会街里有现成的菜肴可供挑选。故此,她也就没闲心去整顿太多菜。 一些菜靠买,一些菜自己做。 仅凭这一顿饭,徐三儿对儿媳的看法改观了不少。 他在吃饭的闲余,赞赏道:“论及这十里八乡的财东,哪家有咱家吃饭好。这吃饭好,就证明着日子红火。他媳妇,今天多亏有你在,不然别人家恐怕会笑话咱家没有个女人操持饭菜,灶王爷都闲的冷灶了。” 陈羡安在餐桌下面绞着衣裙,臊红了脸,“七个菜是我在庙街买的,其余菜才是我做的,没做几个,手艺不行。” 在去年新婚的第一个月,公公识大体,给她道了歉,她一直念着这个恩,并认为公公是个明辨是非的人。所以她对待徐三儿,不曾冷脸,有时候父子吵架了,她亦会帮着徐三儿劝说徐从。 纺布做饭,内事做好了,才算是个贤惠的女人。 乡下新婚新娘入嫁的第二天,就会进厨房拿起擀面杖,坐上一顿顶好的面食供夫家享用,以证明在娘家中她是一个合格的女儿,进了夫家是一个不落人后的妻子。 今个的饭,还算是她头一遭给夫家做饭。徐三儿夸赞的同时,她亦自觉自己受不起这个盛赞,毕竟餐桌上的不少熟食是她外出采买的,不算是自个真正的本事……。 “手艺是其次,重在心意。” “你肯下厨做饭,就胜过不少生活在蜜罐罐里的小姐,她们才不肯委屈自己……” 夹了一口红烧茄子,徐三儿品咂甜味的同时,言道。 若陈羡安是个普通人家的闺女,今个的响午饭虽不至于算差,但也称不上盛赞。只不过念及陈羡安的身份,这顿响午饭就不算太差了。抛开响午饭不谈,他真正看重的是陈羡安的转变,是越来越符合他心目中的贤惠儿媳形象了。 好在徐从缓解了陈羡安的尴尬。 他放下筷子,说道:“爹,现在还没到给灶王爷祭灶的日子,咱家还有个保家仙,我拿碗筷,给它奉点香火,也好保佑咱家今后一辈子红红火火。” 胡老爷太虚弱了,它需要供奉。 而一个家庭供奉保家仙,离不了当家主事之人的首肯。 他现在还没和他爹分家,家里供奉狐仙,得给徐三儿报个信。 其次,他觉得徐三儿可能和胡老爷之间存在一些误会。他希望徐三儿能再次接受胡老爷,不再排斥它。 今天给胡老爷供奉香火,就是他的一次试探。 “它?” 徐三儿心里一突。 若问他这一辈子最对不起谁,毫无疑问,就是狐仙了。自宣统二年供奉狐仙伊始,狐仙对家里的帮助就数不胜数。然而在去年,他却对狐仙心生了歹念,请老君爷下凡降了狐仙。 他这一条烂命,若被狐仙拿去了,亦没什么大不了。 可他有一个成材的儿子,他害怕狐仙迷了徐从的心智,于是只能背信弃义,杀死了这一个淫祀。 “你愿意供奉就供奉吧……” 徐三儿脸色平静,继续动筷吃饭。 似乎这一件事,没有搅起他心中的波澜。 反正它已经死了。 他暗道。 一只死了的狐仙,再供奉,它也活不过来。 徐从点了点头,从厨房取了一个小碗。 他将餐桌上的每一样菜肴都夹了一点,放置在小碗里。其后将小碗放在自己次卧的书桌上,点了三根香插在了上面。 “吃吧,吃吧……” “胡老爷。” 法香升起袅袅白烟。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