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十三章-《我想和你过好这人生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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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没有拒绝他的关心,也没有拒绝最爱吃的干果,她只是经常摩娑着他的脸,用颤颤的声音说,你实在太忙了,又瘦了。
然后干笑两下,冷冷的。
他没有察觉那笑容的诡异,依旧每天忙,每天照顾她,顺便每天打电话向新欢保证,不出一个月可以光明正大在一起。
一个月后,是男孩的三十五生日,女孩哭着为他点燃生日蜡烛,男孩却不在。
女孩点燃了34根长蜡烛,一根短蜡烛,低笑道:你真是瘦了 。”
讲完后,顾子深颇有兴致地问她,“你听懂了吗?”
此刻他单手支着下巴在晨曦头顶的枕头上,垂眸看她时,眼神清澈而明亮。
“唔……”她不想扰了他的兴致,猜道,“因为男孩想跟新欢在一起所以要毒死女孩,女孩发现后,绝望把男孩杀了,用男孩身上的油做蜡烛,可男孩太廋不够做35个长蜡烛,只能做一个短蜡烛,对吗?”
“嗯。”
顾子深露出了一抹微笑,满意地摸了摸她的脑袋,赞扬,“宝贝儿,你比以前更聪明了。”
宝贝……晨曦有那么一瞬间承受不住这样的称呼。
见她表情微变,顾子深挑眉:“怎么?
不喜欢我这样叫你?”
仿佛只要她的答案是不喜欢,他下一秒就会变脸。
晨曦连忙摇头:“没有,很喜欢!”
顾子深这才满意地点点头:“我记得你以前跟我说过,你有个叫杨初末的朋友,她男友经常末宝、末宝的喊她,你羡慕极了,所以我才这样叫你的,你看。
宝贝是不是要比末宝更直接,更好听多了?”
杨初末是晨曦大学时去g市b大参加竞赛时,认识的一名已经从b大毕业的师姐,她的丈夫慕流年是国际非常著名的钢琴家,他们十分之间的爱情在b市广为流传。
末宝,顾名思,初末是慕流年心中的宝贝。
那时,她知道后,无意中聊天时提到过,倒没真的想让他叫出比这个更亲昵的称呼。
晨曦看着眼前的男人,依旧是那张清隽夺目的脸,却明显不一样了。
看来宋曹对于第二种人格的顾子深了解的并不是那么深刻。
第二种人格除了喜欢暴力,没有耐心的心性之外,他的孩子气、傲娇、以及喜欢恐怖小说都是明显的人格特点,对于发现这些的人格特点的晨曦着实有些头疼。
就比如此刻,他眼神晶亮地盯着她,像一个期待表扬得小孩。
她不得不妥协,十分艰难地点头,努力露出一抹微笑,哄着他:“是,很好听。”
顾子深果然颇为满意地笑了起来。
晨曦想了想问:“这些故事,你都是从书上看来的吗?”
“当然,有本书上的故事既恐怖又刺激。”
他兴致勃勃,“需要我拿给你看吗?”
“不用……” 晨曦汗然,“我就随便问问。”
“嗯。”
他点头,忽然俯身在她脸颊上印上一吻:“宝贝儿,睡觉吧!”
“……好。”
一天一夜没有休息的晨曦很累,但却根本无法睡着,她闭着眼睛假装睡了一会儿,就听见这边的人正要起身的声音,她抓住他的手,睁眼,他在逆光中的身影修长而模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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