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十六章 边塞长风雪埋春-《紫云青峰录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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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今年不太顺利。”
“是啊!”
“长生天在上,我的好兄弟慕容一辉居然死了。中陆的人很少有他那样的英雄!”
“贺兰,这次连累你了。”
“沙子吞没草原的时候,没有羊,狼和野狗就没了;等到水草丰美的时候,羊儿茁壮,狼和野狗也就来了。前些日子我去拜祭了大哥。”
“今年事太多,我去了兴龙一趟,错过了师兄的忌日。”
“雪停的时候,狼就来了。你还不叫言秀回来?”
“那个逆徒不叫也罢。”
“你是想保住言秀吧。大哥一生就他一个徒弟。”
听到这里凌云沉默了。
四百年前,离忧闯荡江湖来到大漠,与雁北贺兰部的族长意气相投,遂结为异姓兄弟。
那时候,雁北诸部落一盘散沙,经常被中陆的林氏皇朝欺凌,于是离忧在扬名天下后将自己的霸刀门建在了贺兰部的长生绿洲,也就是现在雁北国的回雁城。
离忧和霸刀门的弟子们帮助贺兰部统一了雁北,建立了自己的国家,并且一次次击退来自中陆林氏王朝的侵略。
从那时起,雁北国便有个不成文的规矩,每一代国王都需与霸刀门的掌门人结拜为兄弟。
中陆从未放弃对雁北的垂涎,林氏王朝覆灭后,兴龙太宗皇帝曾三征雁北国,都被霸刀门的弟子和雁北国铁骑击退。
直到高宗皇帝慕容天阔登基,双方在雁南关签订协议:雁北国承认兴龙帝国的统治,称臣纳贡,而兴龙帝国则保证雁北国的绝对独立。
这才有了后来慕容天阔将孙子慕容一辉送到雁北国霸刀门学艺的事。
草原的和平整整持续了八十年,而今战火将重新在草原燃起。
霸刀门传到凌云这一代,出现了两名资质卓绝的弟子,一名是拥有先天蓝金纯素体的凌风,另一名是拥有先天木纯素体的凌云。
蓝金纯素体是金纯素体的变种,比先天纯素体还要稀有。
凌风勇猛,凌云沉稳,两人相得益彰,名扬大漠,被称为霸刀风云。
师兄弟两人在二十岁时与当时雁北国的王子贺兰阿保达结为兄弟,一同成为霸刀门新一代的掌门候选人。
凌风性烈,有离忧的风骨,继承天刀之后更是所向披靡。
他有着强悍的修为,暴躁的脾气和绝对的正义感,
每战必以死相搏,不怕伤,不惜命,在当时的江湖上力压灵山碧幽,雨宫寒月,伽蓝寺慧心这些同辈中的佼佼者,并且直追前辈高人。
对于这个无比耀眼的师兄,凌云打心眼里崇拜。
凌风对于收徒有着极其严格的条件,所以整个霸刀门只有言秀一人是他的亲传弟子。
二十年前的夏至,大漠的积雪刚消融不久,天气干热的令人烦躁。
当衣衫褴褛的言秀背着发臭许久,变成干尸的凌风哭嚎着走进霸刀门的那一刻,凌云生平第一次流下了泪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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