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8章 第二十九章-《喜欢两个人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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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嗯……”

    岑曦睁着圆溜溜的眼角看着他,欣喜的说:“程程,你怎么那么好!这个多少钱啊?如果太贵的话……”

    林延程:“不贵,就35块。”

    “那也有点小贵了……”

    “你忘了啊,我拿了奖学金的。”

    “哦,对哦……那……我会好好珍惜的!谢谢你,你最好啦!”岑曦摘下耳机,揪住他的衣袖轻轻摇晃。

    她有点不好意思,又很想收下收音机,不知道怎么表达自己的谢意,只好撒娇般的这样做。

    林延程扬了下嘴角,以微笑示意,没再说什么。

    岑曦马屁精似的给他奉上蛋糕,“喏,给你一块最大的,樱桃也给你。”

    “你吃吧。”林延程把樱桃用叉子叉起,递到她嘴边。

    他知道,岑曦最喜欢吃蛋糕上的樱桃了。

    但这次岑曦却摇头不要,推着他的手,把樱桃推回他嘴边。

    李星雨:“……”

    岑曦连电视剧都没心思看了,坐在边上拨弄着收音机。

    天知道她想了这个东西多久。

    她前一阵子想要mp3是因为李星雨有一个,是李星雨表哥不要了给她的,岑曦看她每天放学路上都戴着听歌,她羡慕极了,觉得这样好酷。而她本身就很喜欢听歌。

    可惜她的文曲星只有拿回来时自带的两首歌,林俊杰的《一千年以后》和梁静茹的《小手拉大手》,她从不喜欢这两首歌到听到入迷,仅仅是因为她只有这两首歌听。

    她家没有电脑,林延程家也没有,她根本没办法去下载。

    而且mp3比文曲星要小很多,随身携带很轻便。

    但实在太贵了,她估计存到初三才可以勉强买一个。所以当她第一次在学校外的小商品店看到长得很像mp3的收音机时,她几乎想立刻买一个。

    但收音机价格也不便宜,大概20到30块之间。

    岑曦一个星期饭钱也不过15到20块,有时候遇到好看的本子笔要买,过节的贺卡要买,放学还会忍不住买点零食,存存失失,一点家当也都交代给了李星雨的生日。

    而她也只不过是偶尔和林延程提起,说她想要个mp3,但是好贵,说小店里的收音机不错,她要存钱买一个,说她想晚上一边写作业一边听歌。

    他居然真的给她买来了,颜色还是她喜欢的青绿色。

    关于颜色,岑曦从前没有喜欢的颜色,她觉得什么颜色都很好看。但是上了初中,开始流行写个人资料,每次写到喜欢的颜色,食物,她都要想很久。

    久而久之,姑娘们好像一定要自己有个喜欢的东西,是非常明确的那种。

    李星雨喜欢星空般的紫色,蒋慧喜欢天空的蓝色,岑曦当时琢磨了半天选了绿色,因为绿色是非常清新的颜色,是春天的草地,是夏天的绿荫,充满生机。

    林延程喜欢的是黑色,他说黑色干净。

    岑曦捧着收音机美滋滋了一天,她没发觉这天林延程的脸有点黑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自从收到收音机后,岑曦每天上下学都会戴着耳机,因为还要和林延程说话,她就只戴一只。她最喜欢听本地频道的707.7,这个电台总是会放最流行的歌曲。

    有一次她还听到了她偶像的歌曲,登了榜首,她觉得这也能被她听到,这就是缘分。

    林延程都有点后悔送她收音机了,万一她哪天音量开太大,没听见喇叭,出了事,他就是罪魁祸首。

    他反复说了多次,岑曦总是说:“可我们一直都在一起啊,你会看着我。”

    林延程有点生气了,严肃的说:“我们会一直在一起吗?我们总有一天要分开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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