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平心而论,瑚蝶并不太合适放到《时尚芭莎》去顶苏忙,这跟她对时尚了解不多没关系,也不是担心她一进去就被苏忙看出来。 这些事情都是可以锻炼出来的,李旭也相信自己大哥的眼光,但她不是传媒管理系毕业,而是主持艺术系毕业,这就有些麻烦了。 虽然管理这种事情也可以锻炼,可要锻炼的东西越多,出岔子的概率也就越大,李旭要的是熟手而不是新手。 当然,他也理解便宜大哥的做法,毕竟给的条件还是有些苛刻,要年轻要女性,要漂亮要懂时尚懂传媒,便宜大哥再怎么厉害,也不可能凭空变人出来。 而瑚蝶至少有一个优势,让人不能放弃的优势,她是陕省人。 有了这个优势,再加上言谈举止什么的,都还算合格,李旭也愿意试上一试,希望她不会让自己失望。 说起来挺有意思的,今天过来见的这两个姑娘,都和大美圆有那么点千丝万缕的联系,当真有趣。 “那就这样吧,最后一个问题,你是听我大哥的,还是听我的?”你去看着她的眼睛,问得非常直接。 瑚蝶这下是真的愣住了,笑容也会有些僵,垂下脑袋思考后,再次露出了微笑:“我当然是听你的了,李总。” “为什么?”李旭追问。 瑚蝶深吸了口气:“因为大李总只是让我过来听从安排,而需要我进入《时尚芭莎》的那个人是李总。” 说完顺手掠了掠耳际的发丝,妩媚一笑。那一瞬间竟然异常的勾人,不得不说,能成为电视台主持人的女人,在眼色方面这的很有水准。 李旭并不完全相信她的说辞,但吃过晚餐之后还是带她逛了会儿街,随后直接去了希尔顿,接下来整整一晚上,他们都在学习成语。 比如,到底是口舌之争在前,还是应该口舌生津在前,要加入唇枪舌剑的话,又应该是怎样的顺序。 之后谈到博大精深的时候,她还很专业对口,并且精益求精,那表现让李旭称赞不已,尤其是她解释起来还有些生涩,偏偏又很流畅。 接下来稍微休息了下,他们又开始钻研有容乃大这个词,可惜瑚蝶对这个成语的理解有所偏差,她以为的大,没有李旭认为的大那么大。 不过也没关系,很少有女性弄懂有容乃大还有奇耻大辱的意思,只要技术过硬就行。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