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他最后看了一眼林南消失的方向,他在心底记住了林南的脸,决心日后东山再起,有所成就后,一定要报答刚刚那个少年。 他转过身子,才走出一脚,忽而眉头一皱。 路面有些软是怎么回事? 他低头。 也不知道谁会在人行道的中间位置留下一坨粑粑? 他脸皮一抖,单脚蹦了两下,到路旁捡起一个石头,正要刮刮鞋。 不曾想,才弯腰,就看到了正脸位置,一只虎视眈眈,看上去饿极了的流浪狗。 大眼瞪小眼。 一阵沉默。 “对不起,我踩到你的便当了。” …… 送出去一首歌。 林南心底也没什么特别的想法。 他也没想那个流浪歌手会有什么回馈。 只当是帮人一把。 没曾想。 【叮!】 【系统】:宿主第一次助人为乐,获得抽奖机会一次。 这也行? 林南愣了下,随后一喜。 一首无法唱出来的歌,换来一次抽奖机会。 完全不亏! 林南还没抽奖,倒是手机先响了起来。 打电话来的是吕丹。 “喂,妈。” “小南,你现在在家吗?” “没,我在外面,正准备回去。” “嗯,是这样的,家里面今天会来客人,待会儿你先回去招待一下,然后晚上我们出去吃。” “哦,对了,小南,我告诉你啊,妈妈今天发了奖金,一万一千七!明天带你去买新衣服!” 挂了电话。 “客人?” 林南一头雾水,家里面几乎就没有什么客人会过来。 毕竟,林南家所在的春田小区,实在是破旧的厉害。 根本不好意思带客人回家。 而听到吕丹说出她奖金是一万一千七的时候。 有零有整的。 不用想也知道,肯定是李青瓷那个妞儿临时加了一千七。 换种方式把饭钱给了林南罢了。 林南没有犹豫,朝着家里那边而去,路上还接到了一个电话,号码就是之前自称姓凌的那个人打来的。 林南看都没看,直接挂了。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