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 士子之心贱不移(一)-《殇颂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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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昨夜,崇盛与枯荣秉烛而谈。

    枯荣追忆了兄弟二人流亡在外八年的生活,崇盛也大致说明了自己未来的筹划。

    枯荣明白要想完成这个伟愿甚至是野望,起初阶段最重要的便是筹集齐足够的钱。

    所谓无利不起早,天还未亮,崇盛依然在酣睡,枯荣没有打扰,独自一人赶着驼队和马匹,带着货物去了早市。

    骏国虞城南街的早市,是由骏国营运司组织的。

    卖商将自己的货物清点之后交由营运司置所保管,收下签押文票之后就可以在早市寻找买家。

    买家则需将银票在营运司质票处兑换成质票,方可寻找卖家进行交易。

    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后,在营运司市贸所进行交易,由营运司衙门覆印,一单生意便告完成。

    银票兑换质票的比例是一比一,而质票兑换银票的比例是十比九,这一成叫做票花。

    票花由三部分组成:保障税、安置税、易市税。

    骏国是圣朝仅有的两个在刑律之外存在民律的封国。

    《骏国民律市易篇》第四条规定:未经骏国营运司组织的买卖皆为黑市交易。黑市交易一旦出现强买强卖、欺诈勒索等行为,骏国官府一概不保护。黑市交易一旦被检举,骏国官方会查没涉易的资金货物。

    所谓保障税即是官府保障公平交易和交易安全的税收。

    《骏国民律市易篇》第七条规定:凡是交由营运司衙门置所安置的货物,清点之后,开付签押文票。签押文票中所记财物,为骏国官府保障。一旦发生丢失、更易、逸亡等情形,营运司衙门需以高出市场价三成进行赔偿。

    所谓安置税,通俗说便是存库费。

    《骏国民律市易篇》第九条规定:在圣朝《闻伯律》的允许之下,骏国支持一切在骏国境内,接受营运司衙门监管的有价值交易行为,易市双方不管是匪盗或是敌国,皆可享受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交易保护。

    所谓易市税,通俗说便是保护费、场地费。

    《骏国民律》的律理明显遵循了圣朝头号通缉犯,兵圣南宫盛之子南宫休的“私产至上”的理念。

    《骏国民律》颁布之后,骏国虞城一跃成为圣朝东部最大的商埠,产生了交易量剧增、官府收入暴涨、黑市交易消亡等诸多好处。

    当然枯荣并不懂《骏国民律》,但营运司衙门有专人负责指引新商。

    “骆驼四十匹,盖花!”营运司置所的衙役高声喊道,只见几名衙役在枯荣带来的骆驼身上用红漆盖下印记。

    “朱漆箱十个,内装离国白虎沟绸缎,上封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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